安徽蕪湖外龍窩湖濕地自然公園10KV配電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WH16GQ2025FW6826
項目名稱:安徽蕪湖外龍窩湖濕地自然公園10KV配電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971199.39元
最高限價:3971199.39元
采購需求:安徽蕪湖外龍窩湖濕地自然公園10KV配電工程,項目主要建設內(nèi)容:新建10kV電纜路徑長3.229km,新建二進四出環(huán)網(wǎng)柜1臺,一進一出接頭箱1臺,歐式箱變4臺。包括安裝、施工、材料采購、辦理送電手續(xù),詳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等。
合同履行期限:90個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須具備①或②資質(zhì)
①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zhì),并同時取得五級或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須包括承裝類、承修類及承試類),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②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zhì),并同時取得五級或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須包括承裝類、承修類及承試類),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供應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2)被稅務機關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
(3)被財政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4)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規(guī)定的程度、起止期間處于有效狀態(tài)。供應商為聯(lián)合體的,對供應商的要求視同對聯(lián)合體成員的要求。
3.3不良行為披露
供應商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以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平臺的不良行為披露專欄公開信息為準):
(1)未被市、縣市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
(2)曾被市、縣市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投標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內(nèi)。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售價: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07月22日10點15分(北京時間)
五、開啟
時間:2025年07月22日10點15分(北京時間)
注:有意向的投標人發(fā)送郵件(項目名稱+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方式)獲取登記表。
聯(lián)系人:張 明
電話:136 1121 9639
郵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