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25-2028年廣州校區(qū)南校園安保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概要
項目名稱:中山大學2025-2028年廣州校區(qū)南校園安保服務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29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29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中山大學2025-2028年廣州校區(qū)南校園安保服務,1項(具體內(nèi)容及要求詳見公告附件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本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項目。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為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具備投標條件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guī)定;(3)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查詢結(jié)果為準,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進行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或查詢不到,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4)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中標備選方案;(5)投標人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其中之一:①投標人或其總公司持有廣東省公安機關核發(fā)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投標文件中提交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證書復印件。)②投標人或其總公司持有廣東省外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機關核發(fā)的《保安服務許可證》的,投標人須同時承諾:如中標本項目、開始提供保安服務之前取得廣州市公安機關的備案回執(zhí)。(投標文件中須提交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證書復印件、對本條款內(nèi)容有效承諾的書面材料<格式自擬>原件掃描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標人發(fā)送郵件(項目名稱+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方式)獲取登記表。
聯(lián)系人:張 明
電話:136 1121 9639
郵箱:hezuozhaobiao@163.com